2009年企业年检服务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、《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2008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时间为:20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(个体工商户验照时间为1月1日至5月31日)。凡于2008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,领取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营业执照》、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均应依法按时参加年检、验照。
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办理2008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的公告我们的服务
为提高您企业效益,CNBS为您代理各类内资公司及其分公司、外内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年检工作,欢迎联系我们咨询详细资料。
年检时间
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
年检提供资料
-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(即自然人独资企业或私营有限责任公司);
- 外资企业
-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;
- 从事金融、证券、期货的公司;
- 长期欠债或做亏损的企业
- 从事保险、创业投资、验资、评估、担保、房地产经纪、出入境中介、外派劳务中介、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;
- 注册资本实行分期付款未完全缴齐的公司;
- 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、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。
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可以是针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,也可以是针对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审计报告。
企业年检的范围
2008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、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,以及其他经营单位。
企业年检的审查内容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企业年检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:对公司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:
(一)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,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(二)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
(三)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
(四)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;股东、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,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;
(五)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、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、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;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;
(六)股东、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
(七)营业期限是否到期;
(八)公司修改章程、变更董事、监事、经理,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;
(九)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,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、依法责令关闭、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;
(十)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,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;
(十一)一个自然人是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。
对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:
(一)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企业名称,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(二)企业改变住所、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
(三)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
(四)企业改变经济性质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
(五)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、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、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;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;
(六)有无抽逃、转移注册资金行为;
(七)经营期限是否到期;
(八)设立、撤销分支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
(九)主管部门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;
(十)企业章程有无修改。
对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、其他经营单位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:
(一)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名称,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(二)营业(经营)场所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
(三)负责人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;
(四)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、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、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;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;
(五)其他经营单位的隶属机构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