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公司分公司注销
在中国,公司注销的程序颇为复杂,特别是在海关和税务部门环节。中国商务顾问集团熟知公司注销的每个环节,透过我们积累的各行业公司注销经验,协助企业顺利完成注销手续。
免费初步咨询:0755-82113532、 821116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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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注销
申请材料
一、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外商投资企业分支(办事)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二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)(核对原件);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,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(复印件1份)(须加盖本企业印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);
三、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(原件1份)(在申请书内填写);
四、隶属公司关于注销分支(办事)机构的董事会决议(原件1份)(决议应符合隶属企业章程的规定);
五、《营业执照》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或《注册证》原件;
六、公安机关出具的缴销印章的证明(原件1份);
七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(原件1份)。
申请受理机关
一、外商投资企业由市贸易工业局审批、住所在保税区内或投资总额等于、大于3000万美元的,由深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(含市民中心工商注册窗口)受理;
二、外商投资企业由区贸易工业局审批或投资总额低于3000万美元的,由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局受理。


